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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文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0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文学院

云南大学文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文学院学科特点和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

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切实提高博士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已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对照一流大学建设目标要求组织实施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及统筹管理,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三、综合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分项打分,初审成绩总分60分为及格分数,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按照各导师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按初审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将于520日起陆续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云南大学博士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材料审核情况及是否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下载《云南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我院的综合考核。

(二)资格复查

在综合考核前,将对综合考核名单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如下:

1、入围考生是否均符合《云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和本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入围考生初审分数是否达到各专业划定的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范围内。

3、入围考生是否提交《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诚信承诺书》。

4、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学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按本单位学科、专业要求对考生进行二次考核,不合格者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综合考核形式及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准备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综合考核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复试专家组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

学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考核,应提前准备符合

“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确定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或1部手机用于正面网络远程复试,另一部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由于涉及复试过程中屏幕共享等问题,双手机方案可能会影响整体的效果,因此建议各位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作为第一机位,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具体可参看《云南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远程网络考试指南》。

(四)综合考核时间

我院定于2022520日—531日进行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将通过QQ群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加入QQ群:619663086,申请入群时请备注进入综合考核的专业和真实姓名,以便验证通过。

五、综合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1)申请-考核专业基础(面试,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回答)

2)申请-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申请-考核外语水平(面试,对专业外国语的阅读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学院按二级学科博士点专业成立5以上成员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约为30分钟(包含外语水平测试)。各位委员根据考生选题及回答情况进行延伸提问,并进行现场独立评分等工作。

(二)申请-考核成绩计算公式:所有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50%+综合能力×40%+外语水平×10%

(三)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60分以上者,按成绩高低排序,根据具体导师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六、体检

按照云南大学体检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我院根据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在60分以上者按照各专业各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材料审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公布。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材料审核或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申诉渠道 

电话:0871-65033600(院研办),0871-65034562(院纪检监察)

电子信箱:3440095350@qq.com 

部门:云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

邮编:650091

九、本办法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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