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就业
云南大学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6 文章来源:云南大学文学院


根据《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云南大学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办法

(一)确定复试名单

1、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考生总分排名,分专业按差额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数。具体可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2、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调剂选拔考生,涉及调剂专业以学院公布的调剂要求为准,组成调剂工作小组选拔调剂考生。

3、我校单独考试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4、已经接受其他学院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5、第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我院其他专业(或方向),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方向)复试名单。

(二)招生名额拟招生人数可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复试成绩权重:30%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政审表、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于330日前发到邮箱:3440095350@qq.com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核对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信息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及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8)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9)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10在我校复试前,已经接受其他学院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期间,学院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四)复试形式及复试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准备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复试专家组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

学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确定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或1部手机用于正面网络远程复试,另一部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由于涉及复试过程中屏幕共享等问题,双手机方案可能会影响整体的效果,因此建议各位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作为第一机位,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具体可参看《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五)复试时间

我院定于202141-15日进行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将通过QQ群(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加入QQ群:311756409,申请入群时请备注进入复试的专业和真实姓名,以便验证通过。)或短信告知。

(六)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各专业复试题库的试题量为考生的2倍,每位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取3道试题并任选2道试题来回答,各位委员根据考生选题及回答情况进行延伸提问,并进行现场独立评分等工作。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含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面试成绩×3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九)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人,同等学力考生180/人。学院将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收取,具体会通过复试QQ群通知。

(十)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结果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十一)复试咨询电话0871-65033600(院研办),

QQ群:311756409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二、体检

我校体检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工作办法

详见《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和《云南大学文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要求》。

四、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和同专业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相关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申诉渠道

电话:0871-65033600(院研办),0871-65034562(院纪检监察)

电子信箱:3440095350@qq.com

部门:云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

邮编:650091

八、本办法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2.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3.云南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云南大学文学院

2021年3月26日